新资信是什么
目前,国内的主流定义:资信是指与信用活动相关的各类经济主体(包括各类企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及其金融工具(包括债券、股票、基金、合约等)自主履行其相关经济承诺的能力和可信任程度。
可见,资信是在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概念: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一种承诺,资信则是这种承诺能否自主如期履约的能力。以能力作为承诺的保障,才能实践所作的承诺,且能力的强弱决定了实践承诺的程度。
资信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和社会对其所作的综合评价,属于名誉权范畴。它由民事主体的经济实力,经济效益、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等要素决定,并具有专属性、时间性、非财产性、客观性、差异性和绝对性的特征。
资信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和社会对其所作的综合评价,属于名誉权范畴。它由民事主体的经济实力,经济效益、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等要素决定,并具有专属性、时间性、非财产性、客观性、差异性和绝对性的特征。
资信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和社会对其所作的综合评价,属于名誉权范畴。它由民事主体的经济实力,经济效益、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等要素决定,并具有专属性、时间性、非财产性、客观性、差异性和绝对性的特征。
在市场经济中各个经济主体在社会活动中都离不开信用,借、贷,购、销,人欠、欠我等等一切经济交往,均与信用有直接的关联。
进一步,我们可以发现:资信的涵义扩大了传统信用概念的外延。例如,股票并不存在偿还性问题,投资者投资某企业的股票是为了追求溢价收益和投资利润,并不关心该企业归还投资的可靠性。但股票也是金融工具。
投资者也要关心发行主体履行相关经济承诺的能力和跌价损失等投资风险。若以传统的信用概念来解释股票,并对其到期是否具有偿还能力进行评级似有不妥;资信的涵义也扩大了传统信用概念的时空。
传统的信用概念一般理解为在交易的“事后”当经济主体失信时。而资信的概念,把信用风险从“事后”确定前移到“事前”预期,并以“事后”的状况来检验。信用风险的防线前移,这对市场经济交往更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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